住建部:新建居住区将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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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7月7日消息 7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在表示,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张雁提到了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标准。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二是制定计划。2021年以来,选取59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充电设施等社区低碳能源设施的覆盖率列为城市体检内容,通过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样本城市查找充电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确定充电设施的建设目标、计划和项目。比如,重庆市结合城市体检查找出的短板,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完善了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并积极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建设充换电设施,较好解决了周边群众充电难的问题。
三是分类推进。对于既有居住区,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比如,山东省将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验收范畴。对于设施安装,指导地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告知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对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的,及时提供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充电设施。
文章转载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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