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公布!临桂又要征地啦,是你们那吗?

掌上临桂 2019-12-29 02: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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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掌上临桂],与新区齐足并驰! 近日,临桂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临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该项目用地共2个地块,位于两江镇范围内,快看看是你们那吗? 2019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航空食品加工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374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3955

近日,临桂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临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该项目用地共2个地块,位于两江镇范围内,快看看是你们那吗?

2019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航空食品加工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374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3955公顷,作为航空食品加工项目建设用地。

配图与本文无关

该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3.3955公顷。其中,有林地3.0491公顷、其他林地0.084公顷、坑塘水面0.2624公顷。土地权属情况如下:

两江镇高妙村委丹桥村有林地0.0153公顷。

两江镇高妙村委峒山门村3.3802公顷。其中,有林地3.0338公顷、其他林地0.084公顷、坑塘水面0.2624公顷。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19〕2号)规定执行。两江镇辖区内农用地补偿标准为64394元/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5757.6元/亩。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规〔2019〕3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日。

登记地点:区自然资源局。

复核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3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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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临桂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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