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11城市征地改革 国土部称让农民更多"获得感"

第一财经日报 2016-04-20 09: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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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曾于2010年在天津、唐山、沈阳、杭州、武汉、长沙、佛山、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部署开展了征地制度改革工作。至今已近过去近六年。 国土资源部征地制度改革座谈会近日在浙江杭州召开,意在总结上述城市的征地制度改革实践经验。 11个试点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上

为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曾于2010年在天津、唐山、沈阳、杭州、武汉、长沙、佛山、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部署开展了征地制度改革工作。至今已近过去近六年。

国土资源部征地制度改革座谈会近日在浙江杭州召开,意在总结上述城市的征地制度改革实践经验。

11个试点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上述会议,并围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介绍了各地的经验做法。

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在会上表示,各相关城市和地区按照部署要求,围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探索多元补偿安置等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了一系列成果,丰富完善了征地管理有关政策,对推进当前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和借鉴意义。

王世元强调,要坚持底线,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任务,确保改革试点成果与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相一致,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适应,与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的改革宗旨相统一,与相关改革部署和实践相协调,与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相衔接。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房地产业发展,地方政府大量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商业性开发,与政府在卖地环节获得的巨额收入相比,失地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占比相对较小,这已引发了一些社会上的纠纷。

对此,中央政府也试图通过法律方面进行修订来改善这一难题。十八大报告中曾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曾长期研究土地征收问题。他认为,总体上,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政府占有份额过高,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和农民占有份额过低。

根据他在2008年的一项研究,以全国土地出让为例,1995年全国每公顷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为66.1万元,其中政府获得47.2万元,集体和农民获得18.9万元,政府与集体和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为2.5:1。到了2005年,这个比例扩大到9.7:1。

尽管学界和中央政府都在试图调整征地环节的增值收益分配,但因目前这部分收益多数归为地方政府所有,一旦提高被征地农民补偿,地方政府收益就会相应缩水,因此,地方政府的意愿成为这个问题的难点所在。

廖洪乐此前接受《排名前列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集体和农民利益受损的状况早就该改变了,但之所以推进慢,根本原因在于既得利益集团不想做出改变,城市利益集团、地方政府甚至是相关主管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部门权力考虑,都不愿意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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