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通知 尊敬的兴进·上郡业主: 兴进·上郡住宅3栋至6栋已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请3栋、4栋、5栋的各位业主于2013年10月26日携带交房资料到兴进·上郡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交房手续,请6栋的各位业主于2013年10月27日携带交房资料到兴进·上郡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交房手续。 携带资料如下: 1、有效证件原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和户口本)和复印件两份 2、业主及家庭成员(小区常住人员)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各2张 3、购房合同原件 4、已交房款发票、契税收款收据和维修金交款办证联(桂林银行开具) 5、携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原件 当天交房时间